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能源局: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零碳園區建設的通知》(發改環資〔2025〕910號)要求,經園區申報、地方推薦、專家評審、部門會商等程序,確定了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名單(第一批),共納入52個園區。現予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能源局要會同有關方面加強對建設名單內園區的指導,督促有關地市、園區和單位切實承擔建設國家級零碳園區的主體責任,按照國家級零碳園區指標要求扎實編制建設方案,統籌優化能源供給消費,加強源荷匹配,規劃重點任務和基礎設施工程,合理設定推進時序,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盡早達到國家級零碳園區目標要求。
二、各地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能源局要積極支持本地區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在資金安排、要素保障、技術支持、金融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推動綠電直連、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電網等綠色電力直接供應模式在國家級零碳園區落地,鼓勵和支持相關園區因地制宜開展技術創新、政策創新、商業模式創新。
三、各地區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方面加強對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進展的跟蹤調度。對于達到國家級零碳園區指標要求的園區,要會同本地區有關部門組織驗收評估,通過后提請國家發展改革委驗收,驗收通過的園區正式作為國家級零碳園區。
四、各地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能源局要加強經驗總結,發揮國家級零碳園區示范引領作用,結合省級零碳園區建設和各類園區低碳化改造,在本地區推廣復制好經驗、好做法。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加強總結宣傳,適時將典型經驗做法在全國推廣。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零碳園區建設的通知》(發改環資〔2025〕910號)要求,經園區申報、地方推薦、專家評審、部門會商等程序,確定了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名單(第一批),共納入52個園區。現予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能源局要會同有關方面加強對建設名單內園區的指導,督促有關地市、園區和單位切實承擔建設國家級零碳園區的主體責任,按照國家級零碳園區指標要求扎實編制建設方案,統籌優化能源供給消費,加強源荷匹配,規劃重點任務和基礎設施工程,合理設定推進時序,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盡早達到國家級零碳園區目標要求。
二、各地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能源局要積極支持本地區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在資金安排、要素保障、技術支持、金融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推動綠電直連、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電網等綠色電力直接供應模式在國家級零碳園區落地,鼓勵和支持相關園區因地制宜開展技術創新、政策創新、商業模式創新。
三、各地區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方面加強對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進展的跟蹤調度。對于達到國家級零碳園區指標要求的園區,要會同本地區有關部門組織驗收評估,通過后提請國家發展改革委驗收,驗收通過的園區正式作為國家級零碳園區。
四、各地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能源局要加強經驗總結,發揮國家級零碳園區示范引領作用,結合省級零碳園區建設和各類園區低碳化改造,在本地區推廣復制好經驗、好做法。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加強總結宣傳,適時將典型經驗做法在全國推廣。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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